早上的车子比较拥挤,熊志远费了好大劲才到程家的大庄园子。
此时,庄园里面鼓乐齐鸣,隔着老远就能感受到里面的热闹气氛。
熊志远隔着挡风玻璃,感受着庄园门口来来往往的宾客,也被这种热闹气氛带动了愉悦心情。
他开着车子,被接待人员安排在一个停车空位处,熊志远正想将车子倒进去,不想,一辆法拉利跑车见缝插针,突然开了进去。
没有一丝丝拖泥带水,也没有一点点犹豫,它就这样的出现。
熊志远心里那个骂娘,他甚是不满地将头伸出窗外,却见来人不是被别人,正是曾经在保时捷店里给小倩买车子的时候,遇到的一个傻子。
稀疏齐肩的长发,嘴唇上还有杂乱的胡须,嘴巴里还有一颗镶金大板牙,身材削瘦如门板,身旁还跟着一个碧眼金发的洋妞。
“你这蠢货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啊?”那个金板牙看到熊志远,不由驻步打量起他来。
熊志远心里一咯噔,搞不好,这家伙是程家的贵宾,忙挤出微笑道:“您好呀!”
金板牙大拇指挠挠脑门,一时想不起来,一看这家伙坐的是路虎,甚是不待见道:“滚你吗的!开个路虎有资格跟我打招呼吗?”
说着,他便搂着身边的洋妞,不可一世地向庄园走去,熊志远撇撇嘴,只得老老实实再找个位置去停车。
下了车,熊志远掖了掖身上的衣领,然后也朝着门口走去,正好跟一个长相威猛,梳着大背头,脸上有道蚯蚓状刀疤的中年男子并肩而行。
那人看到熊志远跟自己并肩走上台阶,立即一脸阴沉地盯着他,熊志远察觉到了一股杀气,眉头一皱,也望向了一旁的那个刀疤男。
看他身上的穿着,蓝衣条纹西装,身上还有一件黑色大衣,衣领还有毛茸茸的护颈,看上去,无不透露着大佬的威严霸气。
“你他么是谁?敢跟兴哥并肩走?”一个长着刺猬头的男子,看上去是个小弟,站在后面对着熊志远怒斥道。
熊志远凝眉,没说话,但他未必会虚,只是不想惹事,便退身跟刺猬头并肩走。
那刺猬头一看这家伙跟自己并肩,立即气不打一处来道:“你他么离老子远一点!”
熊志远不能忍了,语气很是平淡地骂道:“滚你嘛的欧西吧!”
那刺猬头一愣,没听懂“欧西吧”是什么意思,但是,他听得懂前面的话,立即指着熊志远的鼻尖恶狠狠地想要骂回去。
那个叫兴哥的立即呵斥道:“都给我闭嘴,今天是程先生的大喜之日,别坏了事!”
刺猬头只得收声,眼神不忘瞪了熊志远一眼,一行人立即走向庄园大门,程建丰跟其家属都在门外笑容可掬地迎接,遇到一些大人物不时寒暄几句。
兴哥上前跟程建丰很是恭敬的问了声好,程建丰满意地点点头,问起他最近怎么样,他就像个小孩子般老实道来。
这时,一旁的程欣兰看到了兴哥身后的熊志远,立即笑着招手道:“熊二,你躲在后面干什么,快进来!”
众人被这个程家大小姐一叫,立即下意识地望了过去,兴哥一看大小姐招呼的人是熊志远,甚是有些诧异,赶紧将自己的身子让开,让他上前。
熊志远瞥了一旁的刺猬头,那家伙也是傻了眼,一看这家伙跟大小姐认识,立马对着他讪讪地笑了笑,然后躬着身子,伸出双手示意“您请”。
“伯父您好!”熊志远上前恭敬道。
程建丰看着他也甚是欣慰,然后问起齐清华怎么没有来,熊志远立即把老先生感染风寒的事情说了下,并将手中齐清华托付的卷轴呈了上去。
程建丰如获至宝般接过,然后打开卷轴看了下,发现里面写着齐清华的笔迹——“福如东海,寿比南山”。
程建丰甚是喜爱,说笔锋间透露着绵长圆润,松散而不失遒劲,喜庆而不失韵味。
熊志远见他能这般喜欢,也是释然一笑,不等他将手中的珐琅陶瓷递出去,程欣兰忙叫住他说,有什么礼物等下再呈,先进去。
熊志远看了眼身后还有大群人在等,会意地跟着程欣兰先进去,不想,这一进门,就看到程风那个臭小子在跟一群富二代模样的人在嬉笑打闹。
程欣兰将熊志远手中的礼盒拿过去递给管家,让他先存放着,熊志远忙叮嘱,说这里面是古董陶瓷,悠着点。
管家是个外国人,看上去很绅士,他点头抱着礼盒退下了,程欣兰甚是鄙夷道:“还古董,你等下别整个假货出丑了。
我已经帮你准备了一份体面的礼物,等下会给你呈上去,你那古董就先拿回去吧!”
熊志远还想说什么,程风那家伙瞟见了他,立即朝他欣喜地打起招呼,熊志远也热情的回应了一声。
两人拥抱了一下,程风不忘将自己的外国女友带出来给他瞧瞧,还真别说,这外国妹子长的甚是白皙貌美,蓝色的眼睛更是迷人。
“哇!好漂亮,姑娘,要不你跟我吧!”熊志远直言不讳道。
那外国妹子显然是听懂了熊志远的国语,表情颇为惊讶的笑了一下,程风甚是气恼,说熊志远太过分了,自己将他当兄弟,他居然想撬墙角。
熊志远没好气道:“以前你橇我老婆的时候怎么就不见这样说了,现在叫一报还一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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